路橋公安最新通告
1月14日
台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
發佈關於返還涉案資金的公告
具體內容如下
爲保障被害人合法財產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凍結返還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現決定對路橋區8名被害人的凍結資金進行返還。
一、台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立案偵辦的路橋區曾某權被詐騙案一案,經偵查於2024年11月6日將涉案的劉丹的銀行賬號進行凍結,現將依法對涉案的資金人民幣返還給被害人曾某權,現予以公告30日。
凍結賬戶及返還資金明細:
劉丹,湖南銀行,賬號6213******8279,返還人民幣46900.00元。
二、台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立案偵辦的路橋區張某明被詐騙案一案,經偵查於2024年11月3日將涉案的林長星的銀行賬號進行凍結,現將依法對涉案的資金人民幣返還給被害人張某明,現予以公告30日。
凍結賬戶及返還資金明細:
林長星,平安銀行,賬號:6230******3023,返還人民幣4945.00元。
三、台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立案偵辦的路橋區孫某被詐騙案一案,經偵查於2024年8月13日將涉案的張中宇的銀行賬號進行凍結,現將依法對涉案的資金人民幣返還給被害人孫某,現予以公告30日。
凍結賬戶及返還資金明細:
張中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賬號6221******3220,返還人民幣4018.76元。
四、台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立案偵辦的路橋區楊某麗被詐騙案一案,經偵查於2024年7月18日將涉案的黃江華的銀行賬號進行凍結,現將依法對涉案的資金人民幣返還給被害人楊某麗,現予以公告30日。
凍結賬戶及返還資金明細:
黃江華,福建省農村信用社,賬號6221******4445,返還人民幣17172.00元。
五、台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立案偵辦的路橋區王某靜被詐騙案一案,經偵查於2024年10月23日將涉案的段冬萍的銀行賬號進行凍結,現將依法對涉案的資金人民幣返還給被害人王某靜,現予以公告30日。
凍結賬戶及返還資金明細:
段冬萍,河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賬號6235******6228,返還人民幣7000.60元。
六、台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立案偵辦的路橋區李某被詐騙案一案,經偵查於2024年8月25日將涉案的江小錦的賬號進行凍結,現將依法對涉案的資金人民幣返還給被害人李某,現予以公告30日。
凍結賬戶及返還資金明細:
江小錦,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賬號150******7486,返還人民幣5000.00元。
七、台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立案偵辦的路橋區農某利被詐騙案一案,經偵查於2024年9月05日將涉案的馬忠的銀行賬號進行凍結,現將依法對涉案的資金人民幣返還給被害人農某利,現予以公告30日。
凍結賬戶及返還資金明細:
馬忠,崑崙銀行,賬號6217******8153,返還人民幣37100元。
八、台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立案偵辦的路橋區曾某強被詐騙案一案,經偵查於2024年10月09日將涉案的曾聰聰的賬號進行凍結,現將依法對涉案的資金人民幣返還給被害人曾某強,現予以公告30日。
凍結賬戶及返還資金明細:
曾聰聰,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賬號189******7907,返還人民幣3800.00元。
如果對上述處理情況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期內提出申請,公告期滿後臺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將依程序返還該資金。
聯繫電話:0576-82999307
聯繫地址:台州市公安局路橋分局刑偵大隊
來源:路橋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