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提偵查疑點爭取交保 屏縣議長周典論仍遭延押3個月
國民黨籍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力挺郭臺銘參選總統,卻涉嫌違反選罷法連署行賄罪嫌遭屏東地檢署起訴,屏東地院22日下午開移審訊問庭,法官當庭裁定周典論延押3個月。(本報資料照)
國民黨籍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力挺郭臺銘參選總統,卻涉嫌違反選罷法連署行賄罪嫌遭屏東地檢署起訴,屏東地院22日下午開移審訊問庭,周典論雖一再強調自己給的是工作費,律師也提出檢方各種偵查疑點爲周典論爭取交保,但法官認周典論前後供詞不一、有勾串及滅證之虞等理由,當庭裁定周典論延押3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移審訊問庭中,周典論一再強調自己給的是工作費,他向法官稱,他在交付500萬給潮州鎮長周品全時,有再三向對方說這筆錢是要給幫忙推動連署案的人,「這是工作費,不是連署費」,所以不可以給接受連署的人,因爲這樣是行賄,是違法的。他強調,這是以每10份連署書5000元的工作費用,不是每人500元的連署費。
周典論說,他真的不清楚爲什麼到最後這筆錢會流向選民,這是周品全等人的個人行爲,與他無關。不過法官質疑,周典論爲何在偵查中否認有給錢,直到羈押庭時才改口稱有給錢,對此,周典論迴應指出,因爲他害怕這筆錢會被誤會成行賄金,所以一開始纔不敢承認,不過他後面都有承認他有給工作費。
庭中,檢方以周典論供詞前後不一、無法交代資金來源、有滅證及施壓證人勾串之虞等理由,建請法官續押,對此,周的3名委任律師也提出檢方各種偵查疑點,爲周典論爭取交保。
委任律師指出,周典論除在首次偵查中未坦承交付工作費外,其餘8次提審中對於檢方一再訊問的相關問題都是給予一致的答覆,同時他也有交代500萬就是他自己的錢,且檢方的起訴書中也未載明該筆錢是「來自不詳之人」,可見連檢察官也認爲這筆錢的金流沒問題,又或檢察官認爲所謂的金主就是郭臺銘,那爲何在周被羈押的近2個月內不傳喚郭訊問?爲此,他質疑這是檢方故意製造續押的巧詐手段。
律師續道,檢方一再以周家監視器畫面被格式化一事認定周典論有滅證之虞,但周典論已提出相關資料供檢方調查,爲何檢方不去查?依調查局數位證據現場蒐證報告顯示,該監視器早在該案爆發前故障,檢方不該硬將其扯在一起。
至於施壓證人勾串之虞,律師說,有證人在去年11月20日交保,而周典論是在去年12月26日遭羈押,周典論在這之前根本沒去找過相關人施壓,檢方也無證據證明周典論會依政治勢力或職權向相關人施壓。
經雙方各自表述後,法官認爲周典論前後供詞不一,對於監視器格式化的說法不符合常理,且該案尚未進行準備、審理程序的訴訟進度,周典論有勾串及滅證之虞,當庭裁定周典論延押3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