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英女老父遭詐變賣房產案 桃檢起訴車手金主12人求刑5年

旅英李姓女子今年5月爆料,指獨居老父誤入股票操盤LINE羣,投資近百萬現金,爲取回詐團聲稱4000餘萬元獲利,連桃市蘆竹區3000萬房產也被洗腦變賣兌現,直到上繳千餘萬元服務費才知受騙,她痛批「臺灣就是一個詐騙天堂」,案經披露,檢警即時扣押該房產溯源追查,逮到24歲李姓男子爲首的車手集團及金主、仲介共12人,桃園地檢署今日偵結,依詐欺取財、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等罪嫌起訴,具體求刑5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桃檢說明,獲悉報載旅英國人父親遭詐千萬元過戶房產案,立刻指派檢察官吳明嫺指揮刑事局第一大隊、桃園市蘆竹警分局成立專案,經查詐騙集團是以LINE通訊軟體吸引被害人加入「招財貓」羣組,再虛僞捏造「華碩股份投資有限公司」名義,以假投資詐騙被害人陸續面交現金共新臺幣80萬元給李男的車手集團。

當詐騙集團得知被害李翁現金所剩無幾,但名下尚有房產,於是誘使李翁用房產借貸投資,並居間介紹鍾姓仲介等人及吳姓金主,利用「假買賣真借貸」手法詐騙李翁將房產過戶給吳姓金主,借得1800萬元後,吳某等人再利用權利金、服務費等名目又收取1031萬元,因此李翁的房產過戶後僅得769萬元,不過所得款項,仍繼續遭詐騙集團以假投資詐術騙取。

桃檢說,檢警專案小組除積極溯源,將涉案的相關集團成員陸續查緝到案外,並即時聲請扣押李翁被騙過戶的蘆竹房產,避免遭吳姓金主移轉牟利,最終循線查獲被告24歲李男的車手集團及金主、仲介共12人,並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李男及吳某等6人獲准。

檢察官認爲李男等12人分別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的指揮、參與犯罪組織、刑法的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及修正後洗錢防制法的洗錢等罪嫌。另審酌被告等人均年值青壯之年,不思尋正常工作賺取財物,反利用年老人可欺而乘人之危,奪人房產,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失及身心煎熬,請法院量處李男等人有期徒刑5年不等的刑度,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旅英李女痛心獨居父遭投資詐騙過戶房產一案,桃園地檢署今日偵結,將24歲李男爲首的車手集團、金主及仲介共12人依詐欺、組織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