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制疫苗進口爭議 陸委會:對岸沒主動表達願意提供

中國大陸已開放施打超兩千萬劑新冠疫苗。(圖/CFP)

記者曾俊豪臺北報導

總統馬英九以及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等人近日紛紛表態,呼籲政府考慮接受陸制疫苗。對此,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18日)指出,經過向疾管署瞭解,自從疫情以來,陸方並未透過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管道,向我方提供陸資疫苗相關資訊,沒有主動表達願意提供疫苗與我方使用。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表示,指揮中心已從醫衛專業角度清楚說明,如果要從中國大陸購買疫苗,可以透過修法方式引進,如果有購買的需要,也不排除修法的方式,但是目前指揮中心並沒有相關的規劃

他解釋,中國大陸的疫苗進口涉及我方法律規定,屬於經濟部國貿局公告納入大陸物品,不准許輸入項目總彙表,「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中國大陸的疫苗不得輸入到臺灣,而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內容包括雙方進行傳染病檢疫防疫資訊交換通報以及疫苗研發等交流合作等事項。」

邱垂正表示,兩岸協議的簽署以及執行仍需符合各自法令規定,若雙方進行醫藥衛生協議相關的合作,也必須要符合我方既有的法律規範,「我們根據協議洽疾管署瞭解,自從疫情以來,陸方並未透過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管道,向我方提供陸資疫苗相關資訊,沒有主動表達願意提供疫苗與我方使用。」

▲是否購買陸制疫苗已成爲政治議題。(圖/記者宋良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