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忠吉撤告妨害名譽 柯文哲獲不起訴

柯文哲去年12月17日接受專訪提到呂忠吉原本要在臺北市辦活動,遭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開罰新臺幣7萬元纔到新北市,呂忠吉認爲柯文哲搞混彩色派對與路跑,不滿柯文哲遭下屬矇騙,控告劉銘龍妨害名譽。

呂忠吉說,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開庭時,劉銘龍曾提到在市政會議上沒提到「呂忠吉」3字,不知爲何會連結到他,希望通過檢調系統找到放話者,5月6日又對柯文哲追加刑事告訴。

北檢偵結,柯文哲、劉銘龍獲不起訴處分,理由是呂忠吉已撤回告訴。

八仙塵爆案至今已滿週年,一審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認定呂忠吉有過失,4月26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4年10月徒刑,全案上訴由二審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10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