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莽男討債持開山刀「削下臉皮」 殺人未遂遭判7年
新北市蘆洲區47歲陳姓男子6月時,因不滿友人35歲楊姓男子欠2萬5000元遲遲不還,屢次催討屢次遭嗆,遂心生不滿,6月18日上午陳男至楊男家樓下堵人。(蘆洲警分局提供)
新北市蘆洲區47歲陳姓男子6月時,因不滿友人35歲楊姓男子欠2萬5000元遲遲不還,屢次催討屢次遭嗆,遂心生不滿,6月18日上午陳男至楊男家樓下堵人,相遇後衝突愈演愈烈,陳男更拿出預藏的開山刀襲擊楊男,當場削下右對方臉皮,想不到在法庭上竟辯稱「只有傷害他,沒有要殺人」,但新北地院不採信,6日依殺人未遂罪判陳男處7年刑期,仍可上訴。
據瞭解,陳男與楊男結識多年,原先關係十分好,甚至一同犯下妨害秩序、傷害與毒品等罪被捕,而兩人的友誼卻在有了借貸關係後生變,楊男因故向陳男借2萬5000元,陳男也大方借出,想不到事後追討時,楊男竟一副高高在上不願還錢,甚至在通訊軟體上對陳男嗆聲,而兩人的糾紛也因此愈來愈複雜,最終在6月18日陳男忍無可忍,一早持開山到楊男家樓下堵人。
判決書指出,陳男見楊男買完早餐返家,遂上前與其爭論,但兩人的糾紛早已根深谷底,因此溝通無效,陳男便拿出預藏的開山刀,並雙手持刀砍向楊男,楊男試圖已手抵擋未果跌坐在地,想不到陳男已殺紅了眼持續追擊跌坐在地的楊男,衝突時間持續約1分鐘,所幸被害人母親聽到兒子的呼救聲立即報警處理,也衝下來保護兒子,纔沒有讓陳男持續攻擊楊男。
事後楊男送醫發現多處受傷,包括右臉𣍰、右手臂、右大腿、右臉顴骨位置甚至被削下一大塊臉皮,差點砍到眼睛,然而即便手段如此兇殘,陳男卻在法庭辯稱「只有傷害他,沒有殺人意圖」,但法院不採信,且考量陳男未能與被害人楊男達成調解或和解,亦未賠償,依殺人未遂罪判刑7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