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豪宅偷蓋空中泳池 北市府認違建 限30天內拆除
藝人小豬羅志祥遭爆在住家屋頂平臺,涉嫌擅自增設游泳池,北市建管處1日查證屋主檢具資料,發現確實與使用執照竣工圖說不符。(臺北市建管處提供/張立勳臺北傳真)
藝人小豬羅志祥遭爆在住家屋頂平臺,涉嫌擅自增設游泳池,北市建管處1日查證屋主檢具資料,發現確實與使用執照竣工圖說不符,現況尚未使用,依違章建築予以查報處分,並要求屋主限期30天內自行拆除,否則即依規定執行強制拆除,且收取拆除費用。
小豬2年前在內湖區金湖路「文心AIT」豪宅砸2.7億大舉購入2戶,羅志祥傳出有意在頂樓蓋露天空中游泳池,物業管理公司直到開始動工後才發現,緊急喊卡。
建管處進一步說明,依《建築法》規定,游泳池屬雜項工作物,屋頂增設游泳池應依《建築法》規定委託開業建築師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併案申請雜項執照,經取得變更使用執照後始得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