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莎3煞主嫌判9年 檢認「判太輕」上訴:兇狠殘暴、幾無人性

臺中市瑪莎拉蒂3惡煞將宋姓男大生痛毆成傷案,臺中地院判主嫌張敦量9年。(資料照片)

中市瑪莎拉蒂案一審依殺人未遂、傷害及強制等罪判主嫌張敦量徒刑9年,李韋霖、陳勁豪各4年8月。全案目前在上訴期間,經家屬請求,檢方提起上訴,理由爲原審未依《兒少年法》加重其刑,張兇狠殘暴、幾無人性,李、陳應改論共同殺人未遂罪,3人量刑過輕。臺中地院今天開庭提訊張敦量,張再度請求交保,法官諭知還押候核辦。

中市瑪莎拉蒂案,張敦量、李韋霖及陳勁豪2021年11月7日凌晨共乘瑪莎拉蒂名車,與宋姓男大學生駕駛的小客車發生擦撞行車糾紛,3人將宋毆打成重傷,臺中地院今年3月1日以張犯殺人未遂、強制罪2罪判刑9年;李及陳犯傷害致重傷害及強制罪,各判4年8月。

對於一審判決,宋母迴應媒體時表示,張判9年刑期不是很夠,她的理解應該是10年以上,至於其他2人則沒意見強調,被告一年多來,沒有任何負責行爲,也沒要談和解,又一直送鑑定,她覺得被耍得團團轉,深感不滿及生氣。

臺中檢方昨天下午提起上訴,上訴理由爲張、李及陳3人共犯強制罪,原審均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顯有違誤,且張手段兇狠殘暴,幾無人性,完全視人命於無物;李、陳應改論共同殺人未遂罪,原審對3名被告量刑過輕。

張敦量自2021年12月24日遭羈押,6度延押至今已近1年3月,將於3月23日羈押期滿,臺中地院法官今天開庭提訊張敦量,諭知檢方提起上訴,張再度請求交保,法官諭知候核辦,訊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