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克挨告 當年逾時披露推特持股
科技大亨馬斯克。美聯社
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十四日向法院控告億萬富豪馬斯克,指他在二○二二年收購推特公司(Twitter)股權達百分之五時,隱匿消息逾時不公佈,損及大衆投資人權益。
路透報導,美國證管會向華盛頓特區聯邦法院提告表示,馬斯克隱匿逾時十一天才公佈最初所購買的推特百分之五普通股,已違反聯邦證券法。
美國證管會規定,投資人對一家公司持股比率超過百分之五時,須在十天內公佈資訊;在馬斯克的案例中,依規定他應在二○二二年三月廿四日之前揭露消息。
證管會表示,馬斯克以犧牲毫無戒心的投資人爲代價,以人爲操作低價,購買了價值逾五億美元的推特公司股票,到二○二二年四月四日才披露他買股消息,而那時他已擁有百分之九點二的推特股分。
美國證管會表示,消息披露後,推特股價上漲百分之廿七以上。
證管會提起訴訟,旨在迫使馬斯克支付民事罰款,並返還他的不當得利。
馬斯克最終在二○二二年十月以四百四十億美元收購推特。
馬斯克的律師史派洛表示,證管會的訴訟是對馬斯克多年騷擾行動的結果。他說,「馬斯克沒有做錯任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