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吳宗憲又譙網紅「螺紋保險套」 館長判拘役68天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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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館長」陳之漢在他的直播頻道中,用不雅字眼飆罵藝人吳宗憲,陳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8天,可易科罰金確定,他另因罵公民老師兼網紅羅文「螺紋保險套」被判拘役20天,檢方聲請定執行刑,臺灣高等法院裁定執行拘役68天,可易科罰金6萬8000元確定。

另吳宗憲提民事求償部分,上個月臺北地方法院認定,館長侵害吳的名譽且沒有悔意、反省,29日判他須賠償吳精神慰撫金80萬,另在「館長成吉思汗」的頻道及臉書「飆捍粉絲專頁」,連登3天道歉聲明。可上訴。

高等檢察署檢察官向高院提出聲請指出,受刑人陳之漢因妨害名譽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請求法官定其應執行之刑。

高院認定,陳之漢先後經北院與高院判處拘役刑,均經確定在案,審酌他所犯各罪之犯罪類型相同、犯罪動機、情節及行爲次數等情狀後整體評價其應受矯治之程度,併兼衡責罰相當與刑罰經濟之原則,定其應執行68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天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