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大谷50盜起跑壘包變51盜拿不回 球迷控告道奇及馬林魚

▲道奇隊大谷翔平盜壘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歐建智/綜合報導

道奇隊日籍大谷翔平本季50轟球目前正在打官司,但拍賣後價值高達439.2萬美元(約1.41億臺幣),而大谷翔平51盜的壘包竟然也扯上官司,

一名南卡羅來納州的棒球迷戈塞特(James Gossett)控告洛杉磯道奇隊,聲稱自己纔是超級大谷翔平創紀錄的第51次盜壘的合法擁有者,並希望聯邦法官能強制球隊交出這一個無價之寶。

「事實非常簡單,代表這名球迷的律師理羅斯Richard Roth對《獨立報(The Independent)》表示。「他有權擁有那個壘包,我們要麼把壘包拿回來,要麼就拿回壘包的價值。現在這個壘包非常有價值。」

今年9月中旬,當時大谷翔平即將成爲大聯盟史上首位「50轟、50盜」的球員。那時大谷已經有48轟、49盜,戈塞特瞭解大谷翔平很可能很快就會創造歷史。

大聯盟球隊每場比賽會多次更換新的壘包,用過的壘包以及各種球、球棒、頭盔等物品可以作爲「比賽用」收藏品出售。普通的壘包可以賣到不到100美元;如果大谷的第50次盜壘壘包出現在市場上,可能會賣到無法估量的高價。

戈塞特知道大谷達成50盜的壘包,一定會被收走,但比賽中使用的其他壘包標價是2500美元。他在美國時間9月18日道奇隊客場出戰馬林魚隊的比賽前半小時,透過電子郵件聯繫馬林魚工作人員,想購買一件物品加入他的個人收藏。

他告訴馬林魚隊的代表:「我想要的是大谷達成50盜時起跑的那個壘包。我知道他想要50盜的壘包,但我想要他起跑的那個壘包。這是給某人的特別禮物,謝謝。請讓我知道我們是否達成協議。如果是今晚或明天,那就是我要的壘包,我會支付2500美元。」

經過一番來回溝通,銷售代表回覆:「明白。沒有問題。如果今天或明天發生的話。」戈塞特回信確認:「好的,謝謝。所以如果他今天或明天做到,這個壘包就是我的,對嗎?」

「是的,先生!」銷售代表告訴戈塞特,「我現在沒有給你開具發票,原因是我們希望事情先發生。這樣我們就不需要之後退還款項。」

9月18日的比賽中大谷沒有盜壘。然而,9月19日比賽的一局上,大谷從二壘盜向三壘,完成了他本賽季的第50次盜壘。

激動的戈塞特立即給馬林魚隊的銷售代表發了郵件,寫着:「是的,他做到了!!!哦,我的天。第一局,二壘。請立即回郵確認你已經拿到了那個壘包。」

「第50次盜壘時的二壘壘包,已被取下併爲你留存,」馬林魚隊的代表回覆:「稍後今晚會開具發票。」

然而,馬林魚似乎在傳遞訊息時有了錯誤,戈塞特想要的二壘壘包,竟然沒有被換掉,二局上大谷打出安打併且成功盜向二壘,本來只是一個普通的50盜時起跑壘包,變成了大谷的第51次盜壘壘包。

大谷隨後在同一場比賽中打出了他的第49、第50和第51支全壘打,達成「50轟、50盜」的成就。而51盜壘包也被收走。

戈塞特在不知道壘包未被更換的情況下,9月20日發信郵件給馬林魚隊詢問爲何尚未收到壘包的發票。

「我非常遺憾地通知你,你有意購買的大谷第50次盜壘時的二壘無法出售,」馬林魚隊銷售代表回信說。「這個壘包交給了洛杉磯道奇隊。原因是該壘包成爲了第51次盜壘的壘包。我之前並未被告知球隊會收第51盜壘包,更不用說第50次盜壘後的壘包也會成爲第51次盜壘的壘包了。請讓我知道是否有其他我可以幫忙的。謝謝。」

戈塞特和馬林魚隊有達成壘包出售的約定,他指控馬林魚隊違反合約,並指控道奇隊佔有。律師說:「這個壘包被洛杉磯道奇隊非法佔有,道奇隊從原始所有者馬林魚隊那裡得到了這個壘包,」

訴訟要求將壘包交給戈塞特,並指出大谷在同一場比賽中的第50轟球以440萬美元的高價售出。律師表示:「如果馬林魚隊在大谷第50次盜壘後就取下二壘壘包,那第51次盜壘就會是一個不同的壘包,這場爭議就不會存在。」

「我們的底線是,當時有一份合約,」羅斯說。「跟馬林魚隊有協議,但他們把壘包給了道奇隊。那是胡說八道。你不能那樣做。」

道奇隊對此沒有評論。馬林魚隊則是沒有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