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法源、不按照程序 單厚之:外交部告得贏徐巧芯纔有鬼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遭外交部提告泄密罪一事,徐巧芯指出,捷克外交部出版的《現代經濟外交雜誌》早在3月就記載臺灣援助烏克蘭的內容。資深媒體人單厚之質疑外交部,這個案子並沒有用國家機密保護法覈定機密,完全不是照程序來,公務員籤密就是密,解密期限自己寫,這根本沒有法源,告得贏徐巧芯纔有鬼。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日前質疑,外交部援助烏克蘭計劃恐涉圖利,遭外交部駁斥並提告泄密罪。對此,徐巧芯今(8)日出示今年3月捷克外交部出版《現代經濟外交期刊》雜誌,記載臺灣援助烏克蘭的內容,質問外交部長吳釗燮,要去提告這本雜誌嗎?
徐巧芯指出,早在3月26日捷克官方的雜誌上,就已公開自己所揭露的內容,且細節更爲詳細,她痛批,中華民國自詡民主自由國家,卻一再遮遮掩掩,還數度公然對人民說謊,相當可恥。
徐巧芯披露,捷克外交部出版的《現代經濟外交雜誌》早在3月就提到,捷克公司在臺灣政府合作下幫助烏克蘭,由「衛生技術研究所」發起,捷克政府支付第一批貨物費用,其他將由臺灣支付1000萬美元,並在3年內逐步支付,其中「支援條件」是30%供應品來自臺灣公司。
資深媒體人單厚之8日在《新聞大白話》質疑外交部,用刑法第132條告徐巧芯很奇怪,如果真的覺得徐巧芯泄密,就用國家機密保護法去告。刑法第132條是3年以下,國家機密保護法是1年以上7年以下。爲何重的不告要用輕的告?就是因爲重的告不成!
單厚之分析,這個案子並沒有用國家機密保護法覈定機密,國家機密保護法中,爲隱瞞違法行爲不可列爲機密,現在完全不是照程序來,用的是用行政院的一個文書規則,任何公務員籤密就是密,解密期限自己寫,這根本沒有法源,告得贏徐巧芯纔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