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圖利案宣判 北捷前處長高嘉濃判10年 課長王銘藏4年

美河市圖利案,北捷聯開處前處長高嘉濃(圖左)、課長王銘藏(圖右)被依圖利罪判分別判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4年褫奪公權2年。

圖前爲小碧潭捷運站,後爲美河市建案。(鄧博仁)

臺北市府捷運共構建案最大丑聞─美河市弊案,北捷聯開處前處長高嘉濃、課長王銘藏,被控涉嫌在捷運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美河巿案),以不實鑑價報告,圖利日勝生公司,導致北巿府損失逾20億元,臺北地方法院今(28)日審結,合議庭依圖利罪判高嘉濃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6年;王銘藏則判刑4年,褫奪公權2年。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美河市案,認定當時擔任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聯合開發處(下稱聯開處)處長高嘉濃,副工程司兼第五課課長王銘藏,利用提高本聯合開發案建物建造成本的直接工程費用及間接工程費用再乘以18%的方式,拉高日勝生公司的權益分配值,讓日勝生多了1,932.37坪之樓地板面積,相對地使臺北市政府減少以上坪數,損失5 億900 萬586 元。

法院認定兩人圖利曰勝生,今天上午依貪污罪判處高嘉濃10年,王銘藏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