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連繫毫無親情近50年 收通知要扶養老媽!怒訴免養結果曝

母親沒連繫毫無親情近50年,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與男子阿國(化名)生下2名非婚生子女後,均由阿國辦理認領。但小萱遭到第2個孩子指控,出生後就被丟給外祖父母照顧,母親1年僅偶爾返家1、2次,沒太多互動也未給扶養費,直到日前接獲社會局告知,要他將母親接回,並償還安置期間的相關費用,因此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小萱的第2個孩子指控,母親將近50年毫無音訊,根本沒有親情可言,直到數年前纔開始偶爾與他聯繫,後來收到社會局的通知,才知道母親遭到安置,從小到大的成長期間,母親並未負擔身爲人母的責任,無正當理由就長期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

法官考量,小萱與阿國未曾有過婚姻關係,育有2名子女,並且都由阿國認領。而小萱在2023年8月起,由社會局保護安置在老人長期照顧中心,後來由社會局通知,要求小萱的孩子們要將她接回照顧,以及返還被保護安置期間的養護費用,因此小萱的第1個孩子,在2023年11月將她接回。

法官調閱稅務財產所得資料顯示,小萱在2022年均未申報任何所得,名下也沒有任何財產,足認小萱已無法維持生活,有受扶養之需要,小萱的2個孩子均是法定第一順序扶養義務人。

小萱的妹妹則是證稱,阿國認領孩子後並未同住,孩子是與她及外祖父母同住,而小萱約從孩子3歲時就很少回家,也都沒有在工作,孩子的生活費是由阿國供應,但不到1年就依靠外公支應,她在16歲出去工作後,就換由她扶養孩子,直到她遷居日本爲止。

法官認,小萱在孩子年幼時就未與同住,也未予以扶養照顧,孩子缺乏小萱的關愛,小萱也長期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情節已屬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小萱的孩子依法請求免除扶養義務,核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