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前總統卡特任內與中華民國斷交、建交中共 簽署臺灣關係法
▲卡特1978年12月10日現身橢圓形辦公室,宣佈美國將與中華民國斷交。(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文/中央社
美國前總統卡特(Jimmy Carter)辭世,勾起許多人對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的難忘回憶,不少人至今可能還是憤怒不平。卡特1999年訪臺時表示那是正確決定,也不認爲應爲此向臺灣道歉,當時說法引起諸多爭議。
卡特當時受國策研究院邀請首次訪臺,他在臺北演講之後接受發問,時任桃園縣長的呂秀蓮舉手發言說,因爲1978年斷交前,臺灣正值重要選舉,反對黨原本可以參加,如果不是卡特政府決定與臺灣斷交,臺灣臨時取消選舉,臺灣民主化過程將更順利。
她並強調,歷史的教訓應該被記得而不是被遺忘,「我原諒你的錯誤,你是否要道歉?」
卡特毫不猶疑地表示,當年的美國與中國建交的決定是正確的,雖然這個決定對臺灣人民不是「完全正面的」,他也很遺憾,但他不應負起這責任,20年來,臺灣民主、人權、經濟都有長足改善,他無需爲決定斷交向臺灣及臺灣人民道歉。
他表示,在當時的情況下,他必須做出那樣的決定;他也認爲美國和中國關係的正常化,對於中國及亞太地區的和平的確有幫助。
卡特還強調,「臺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內容是他自己仔細擬定的,送到國會之後,除了關於館產的一部分內容之外,幾乎是在沒有更動的情況下通過。
▲卡特1999年訪臺,與時任總統李登輝見面。(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這樣的說詞當年引發官學界諸多批評,外交部迴應說,美國行政部門當年向國會提出有關臺灣的綜合法案內容相當簡略,飽受國會批評,最後是在參、衆兩院通過多項修正案後,才經卡特總統簽署完成臺灣關係法的立法。
對於卡特說臺美斷交有助臺灣政經發展,當時的外交部長鬍志強答覆立委質詢指出,卡特說法有「邏輯的荒謬」、「臺灣的民主發展、經濟成就是我們自己努力的結果」,而區域的和平也不是美中建交的結果。
外交界人士批評說,卡特當年決定與中國建交,說穿了就是爲了「美國自己的利益」,這是國際政治的現實考量,但卡特演講中卻把這個決定加上「人權」、「和平」種種「包裝」,讓人覺得是他是個「僞君子」、「政客」。
美國與中國往來早在尼克森總統即已展開,尼克森1972年訪問中國,簽署聯合公報,開創兩國外交關係新紀元。卡特1977年擔任總統後,1978年利用美國國會休會期,於耶誕節前10天宣佈和中國關係正常化,並全盤接受中國要求的對臺「斷交、廢約、撤軍」三條件,嚴重傷害臺灣的利益。
1979年1月1日,中華民國和美國正式斷交,當時的美國卡特政府也在同年1月底,提出一個非常簡單的法案,規範臺灣和美國的非官方關係。但臺灣國會重量級人士認爲,卡特和中國建交的決策過程非常粗糙,也未取得中國不對臺動武的任何保證,因此主張予以修正。
在國會全面支持下,卡特提出的法案被大幅度修正,增加了許多對臺安全保證,成爲現行的「臺灣關係法」 ,在1979年4月10日正式生效。(編輯:蔡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