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不得公佈幼兒園案個資 王鴻薇:政府應加以檢討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現行法令規定媒體不得公佈性侵加害者的姓名與機構,導致民衆認爲遭「矇在鼓裡」。現行標準混亂,衛福部應以此事件加以檢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幼兒園性侵案備受各界關注,其中針對媒體可否公佈相關資訊的法令更是受到熱議。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現行法令規定媒體不得公佈性侵加害者的姓名與機構,導致民衆認爲遭「矇在鼓裡」。現行標準混亂,衛福部應就此事件加以檢討,邀集相關單位,訂定各機關、媒體未來皆可遵循的法令。

臺北市幼兒園案鬧得沸沸揚揚,監察院昨終公佈相關資訊,不過許多民衆仍在社羣媒體批評媒體日前集體噤聲。但本案其實與我國法令限制有所關聯,所以未來是否修改相關法律,也受到各方討論。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根據現行法令,媒體不得公佈性侵加害者還有被害者的姓名與機構,如果媒體報導、公佈相關資訊便會受罰,如果不公佈相關訊息,許多民衆會覺得被矇在鼓裡,又傷害到家長與孩童,此爲政府單位現階段所碰到的問題。

對於未來是否應該公佈性侵害加害人姓名、機構。王鴻薇說,未來應該建立機制,確立是否可以對外公佈性侵案相關資訊,如果真的要公佈,也得說明清楚,在哪種情況下才可對外公開,如此作法,才能讓相關單位有所依據可以遵循。

王鴻薇提到,監察院在本次事件中,直接公佈加害者相關資訊。不過依照現行法令,其實應該先邀請學者、專家討論,確定狀況後才能對外公佈訊息。

王鴻薇表示,現行相關標準混亂,無論是機關還是媒體皆無所適從。當務之急是從臺北市幼兒園性侵案的案例來重新檢討,由衛福部邀請相關單位,訂定各方皆可遵從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