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夜唱醉倒被3男帶去旅館 睡醒衣服被脫光 崩潰求救友人
臺南一名女子被朋友找去夜唱,睡醒卻發現遭到3名男子輪流侵犯。(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南1名女子小晴(化名)前年被朋友找去KTV夜唱,小晴因過度飲酒意識不清,同行的林姓、黃姓及1名不詳男子等3人協力將小晴帶往樓上的旅館休息,並趁機性侵得逞,小晴恢復意識後才發現被侵犯。臺南地院審結,依犯乘機性交罪,判林男與黃男各3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姓、黃姓及另名身分不詳的男子等3男與友人,於2020年7月間前往臺南市某間KTV飲酒唱歌,期間不詳的友人又邀來小晴一同玩樂,席間小晴飲酒過量而昏迷不醒,林男等3人遂商議將小晴帶到KTV樓上的旅館休息。
孰料,3人見小晴失去意識無法抵抗,竟未經小晴同意就脫下其衣物,親吻小晴的臉、嘴與胸部,輪流性侵得逞並離去,直到小晴恢復意識清醒後,發覺自己沒穿衣服、身體不適並躺在旅館上,隨即撥打電話給另名邱姓友人,由邱報警後全案才曝光。
臺南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小晴的驗傷報告,發現小晴的陰部、內褲及外套,分別驗出2名男性的DNA,與林男及黃男的染色體型別相同,不排除來自於2人或同父系血緣關係的人,故認定林男與黃男等2人,的確乘機與小晴發生性關係。
法官審酌被告2人品行,見初次見面的小晴酒醉可欺,竟未能剋制己身性慾而犯案,極不尊重女性的身體自主權,惟考量2人年輕氣盛,犯後均坦承犯行,主動表示希望向小晴致歉及調解,並審酌小晴因身心受創而表示不願和解、希望法院從重量刑等,依犯乘機性交罪,各處林男與黃男各3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另名涉案的不詳男子則待到案後另外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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