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遭手機充電線綁手性侵! 男完事見1畫面拿刀砍殺她

鍾姓男子去年不滿同居女友聲請保護令及分手,他持刀闖進她住家性侵2次,再持刀砍殺(示意圖,達志影像)

鍾姓男子去年不滿同居女友聲請保護令及分手,他持刀闖進她住家性侵2次,再持刀砍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2月定讞,他另涉私行拘禁罪及殺人未遂罪部分,已遭各處7月及5年6月有期徒刑確定。

鍾姓男子與被害女子在2020年3月8日透過網際網路結識而交往,並曾同居在其屏東縣內埔鄉租屋處,鍾男因對她實施家庭暴力,經法院裁定核發民事暫時保護令,令其不得對她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最少遠離她住居至少100公尺。

鍾男收到護令後,不甘與分手而欲複合,去年4月9日見被害人母親離家未將大門上鎖,他進入後發覺她在3樓房間休息,遂先行躲藏在對面空房間,等到她睡醒步出房門,見他手持水果刀,驚嚇尖叫向後退避跌坐在地,他竟向她稱:「先不要叫,我們先到房間裡面談」。

鍾男將她拉往房間,再將水果刀放置在該房間內椅子,要脅她不得離開房間,復以手機充電線捆綁她雙手,加以性侵2次,後來她趁隙傳送簡訊向員警求救,鍾男發現她與其他男性之LINE對話紀錄,又知悉警方已到房外準備救援 ,竟持刀砍殺她後被逮。

鍾男涉私行拘禁罪及殺人未遂罪部分,一審各判刑7月及5年6月,上訴二審後,鍾男撤回上訴已確定,他另涉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部分,歷審都判刑7年2月,他提上訴請求輕判,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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