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律師:美國向加拿大法庭提交的引渡依據存嚴重誤導
環球網報導,溫哥華時間6月29日,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就是否同意在「孟晚舟引渡案」中引入從匯豐獲取的新證據進行開庭審理,此次庭審將爲期兩天。法庭上,孟晚舟律師向法院尋求採納匯豐銀行的多個文件作爲證據,這些證據進一步證明美國向加拿大法庭提交的引渡依據——《起訴案件紀錄》,進行了實質性省略和選擇性遺漏,存在誤導性。
孟晚舟律師指出,匯豐銀行文件顯示其高級風險評估官員--而不是該行的初級成員,非常清楚Skycom與華爲的關係。此前美國提交的《案件起訴紀錄》稱匯豐高層不知道華爲和Skycom的關係,匯豐銀行只依靠孟晚舟PPT及陳述進行風險評估,並做出繼續與華爲合作的決定。
華爲加拿大的一份媒體聲明中也稱,匯豐銀行的這些電子郵件和其他紀錄可以表明:並無證據證明匯豐銀行曾被欺詐,孟晚舟並未向匯豐銀行高管隱瞞華爲與Skycom的關係,匯豐銀行的內部風險評估是在瞭解確鑿事實後進行的,匯豐銀行內部任何的聲譽風險都是在匯豐銀行高管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管理的。
報導引述熟悉案件的知情人士分析,這意味着若新證據能證明,匯豐銀行及其高管,從始至終都知道華爲與Skycom的關係,孟晚舟就不可能在華爲與Skycom關係問題上「欺詐」匯豐銀行,所謂「欺詐罪」成立的客觀條件並不滿足。此外,在孟晚舟進行PPT陳述前,匯豐銀行早已瞭解華爲與Skycom的關係。匯豐銀行早已有足夠的信息,而非只能依賴孟晚舟的PPT陳述,來評估與華爲合作的風險,若日後匯豐銀行因與華爲的合作面臨違規風險,責任在於匯豐銀行自身的合規程序,與孟晚舟的PPT陳述沒有因果關係。
孟晚舟的律師稱,美國提交的《起訴案件紀錄》顯然不可靠。美國提交的《起訴案件紀錄》是加拿大法庭裁決是否向美國引渡孟晚舟的依據。如果證據證明美國提交的《起訴案件紀錄》存在重大謬誤,包括誤導性總結、選擇性訊息、大量遺漏等情況,則引渡依據不可信,引渡程序應被終止。
此次新證據源於2021年4月12日在香港的一項裁決:匯豐、華爲及孟晚舟提前在庭外達成協議,法官頒令,孟晚舟一方可向匯豐索閱有關文件,相關文件將用於在加拿大處理美國提出的引渡聆訊申請。但應匯豐要求,條件是孟一方必須「盡合理努力」不將機密訊息公開,這也是孟晚舟律師團隊向法庭申請禁止公開(publication ban)文件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