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TikTok 質疑歐盟《數字服務法》收費標準,已先後提出上訴

IT之家 2 月 11 日消息,綜合外媒 POLITICO、SiliconANGLE、The Verge 報道,歐盟即將向科技公司開徵新一年的內容審覈執法費。Meta 與 TikTok 對歐盟《數字服務法》的這一收費標準表示質疑,已提出訴訟。

根據歐盟《數字服務法》,在歐盟範圍內有超 4500 萬月活用戶的網絡平臺,就會被認定爲超大型在線平臺(VLOP)。這些平臺的所有者有義務杜絕有毒有害內容,爲未成年人打造健康網絡環境以及打擊虛假信息。

同時《數字服務法》規定,歐盟層面進行內容審覈監管的行政費用需由這些 VLOP 自身支付。執法成本的分擔將按照各平臺的用戶數量計算,每年最多向歐盟委員會繳納年利潤的 0.05%。

不過這一對利潤進行徵收的策略也意味着,歐盟無法從 X、維基百科等用戶衆多卻淨收入很少甚至虧損的平臺徵收到適當比例的行政費用,相關負擔會轉嫁到更有盈利能力的企業上。

根據彭博社去年的一份報告,就 2023 年度而言,歐盟內容審覈監管執法成本預估高達 4520 萬歐元(IT之家注:約合人民幣 3.5 億元),Meta 將需支付近 1/4 的 1100 萬歐元(約合人民幣 8530 萬元),TikTok 則將付出 390 萬歐元(約合人民幣 3025 萬元)。

Meta 和 TikTok 於本週三和本週四先後對這一徵收機制發起挑戰。Meta 表示其已因“不公平”向歐盟普通法院提出訴狀;TikTok 則在一份給媒體的聲明中稱“將基於一系列理由提起上訴,包括使用有缺陷的第三方活躍用戶統計作爲計費基礎”。

歐盟委員會發言人就此迴應稱:“我們的決定和方法是可靠的。我們將在法庭上捍衛我們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