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酒換連署書 郭臺銘板橋、樹林連署辦公室2幹部遭訴

鴻海集團創辦人郭臺銘去年有意藉連署參選總統,2名黃姓男子分別擔任其競選辦公室板橋區連署辦公室的新北副執行長,以及新北市樹林區連署站總負責人,涉嫌以600毫升米酒換取連署書,遭檢警調查辦,新北地檢署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連署人行賄罪起訴2人。

警調查出,上述連署辦公室是由臺灣阿銘之友會設立,統籌板橋區55個連署點的物資、人力及連署書的彙整統計管理。其中樹林區連署站負責,新北市樹林區中山路、鎮前街等官方連署站點,及新莊四維市場、西盛市場等連署點。

去年10月間,2人分別以20餘萬元購入8000瓶料理米酒,以及14.5萬元購入5000瓶料理米酒,再將米酒派送至轄下各連署點,嚮往來民衆宣傳,凡參加連署即贈送每人1瓶600毫升米酒,以換取連署書。

2人到案後,不否認有米酒換連署一事,辯稱米酒並非民衆連署的對價,,且米酒價格爲27元,低於法務部頒佈的30元等,不構成賄選。但檢察官檢視2人所送米酒,絕大多數瓶身上均未貼有參選人肖像或競選文字,難以認定爲文宣品。

此外,依照現場民衆參與連署情形,除連署完成後才能拿到米酒,有人連署後同時取得米酒及存錢筒,有人同時交付自己和母親的連署書而取得米酒、溼紙巾各2份,現場民衆和工作人員也證稱,只要1個人能帶來多人的連署書,幾分連署書就能換到幾瓶米酒。

檢察官據此認定,民衆透過上述連署方式取得的物品,價格已超過30元,加上2人和連署民衆均明知要完成連署才能拿到米酒,2人發放米酒已非用以擴展參選人知名度或闡述競選政見、主張的文宣品,也有民衆確實因米酒而決定參與連署,因此涉犯正副總統選罷法對連署人交付賄賂,使其爲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罪嫌明確。

2名黃姓男子分別擔任郭臺銘競選辦公室板橋區連署辦公室的新北副執行長及新北市樹林區連署站總負責人,涉嫌以600毫升米酒換取連署書,遭新北地檢署起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