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酵菌酸引發食安問題 南市衛生局稽查粿條河粉餐飲業
近期北部餐廳爆發食物中毒案,臺南因也有不少提供粿條、河粉餐飲業者,南市衛生局昨派員稽查4家業者,業者均未能出具健康檢查報告,衛生局當場令業者限期改善。圖/臺南市衛生局提供
北市「寶林茶室信義A13」餐廳捲入食物中毒案,受害者曾食用粿條、河粉等料理,也確定此次食物中毒恐爲「米酵菌酸」引起,臺南也有不少粿條、河粉餐飲業,南市衛生局派員稽查4家業者,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的4家業者均符合規定,但未能出具健康檢查報告,其中3家業者則未能提供粄條來源文件,當場令業者限期改善。
臺南市衛生局指出,爲保障民衆飲食安全,昨下午派員前往南市4家供應粿條及河粉類的餐飲業者稽查,針對食品保存環境、食品衛生等,4家業者均符合規範,但業者卻未能出具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報告,令業者限期改善,屆期複查不合格,則依食安法第44條開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此外,其中3家業者因現場未能提供「粄條」來源文件,衛生局後續將追蹤複查,若複查不合格,將依食安法第47條開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米酵菌酸是食物在發酵過程受唐菖蒲柏克氏菌污染所產生的罕見毒素,易在富含脂肪酸的食物中繁殖,由於粿條、河粉等米溼製品水活性較高,常溫下極易使微生物繁殖,倘若保存不當,就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發生,因此業者生產後提供給批發、零售或餐飲業使用時,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
衛生局也提醒民衆,烹調後食品若未能馬上食用,應冷藏於7°C以下或熱藏保存於60°C以上,且不宜反覆加熱,而米酵菌酸會導致患者出現急性全身無力、頭暈、嗜睡、腹痛、嘔吐等症狀,甚至危及生命,民衆若攝食相關食品後有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