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犯保分會徵選專任秘書職務代理人
新成立的苗栗犯保分會設在苗栗地檢署2樓。〔謝明俊攝〕
新成立的苗栗犯罪被害人保護分會,1日對外公開甄選專任秘書職務代理人,名額1人,代理期間從今年8月1日起至明年9月24日止,希望合乎資格者踊躍報名甄選。
苗栗犯罪被害人保護分會,月前才正式設置成立,目前辦公室設在苗栗地檢署2樓,分會因需專任秘書職務代理人,1日公開對外甄選,名額1人,正取1人,備取2名,代期期間敘薪以聘4職職等第1級薪計算,任理期間由今年8月1月起至2021年9月24日止。
代理人工作內容,包括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辦理苗栗縣地區因犯罪行爲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或重傷害者本人保護工作,提供犯罪犯害人協且撫平傷痛,重建生活。工作性質則採責任制,不僅限於上班時間,有必要時,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
資格上,須有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的公私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或心理學位以上資格者聘用原則,有社工背景者或是從事相關工作實務經驗1年以上者優先考量。
報名簡單可至苗栗犯保分會辦公室直接索取,或是自苗栗地檢署網站電子公佈欄直接下載,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7月10日止,報名採逕送或是郵寄方式皆可。希望有意者踊躍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