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汰除!百貨手扶梯偷拍正妹「裙底風光」阿兵哥屢犯下場慘了
秒汰除!百貨手扶梯偷拍正妹「裙底風光」,阿兵哥屢犯下場慘了。(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一名27歲陳姓軍人(已退伍),去年6月間在某百貨公司閒晃,搭乘手扶梯至11樓時,竟拿出手機偷拍前方一名穿着短裙的正妹小美(化名)裙底風光,小美當場發現自己被偷拍,立刻制止陳男並要求刪除影像,並報警處理;桃園地院審理時,發現陳男曾有類似前科被處以緩起訴,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去年6月30日晚間8時許,在桃園某百貨公司往11樓方向手扶梯上,發現小美(化名)穿着短裙,遂以手機由下往上拍攝對方裙底內,小美察覺有異當場制止,要求陳男刪除檔案,並報警處理。
陳男到案後均坦承不諱,核與小美指證、警方提供扣案手機、監視錄影器畫面可資佐證,檢方偵結依妨害秘密罪嫌向桃園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酌陳男智識健全,與小美素不相識,爲滿足一己之私慾,竟持手機攝錄其身體隱私部位,顯不尊重小美性隱私,造成其身心受創並影響生活非輕,所爲應予非難。
法官經查,發現陳男過去曾犯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被北檢處以緩起訴,竟再犯本案,實有不該;考量其犯後坦認犯行,尚非全無悔意,小美無調解意願,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