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評點制僱主端規定嚴 外籍人才留臺仍不易盼放寬

迦南計劃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楊冠義(左二)是馬來西亞人,來臺16年的他,幾年前已經取得永久居留權,現在持續關注外籍工作者在臺工作權益。記者董俞佳/攝影

外籍工作評點制今年邁入第十年,迦南計劃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楊冠義表示,評點制雖然陸續放寬外國人留臺工作規定,但因僱主聘僱僑外生的規定沒有放寬,受限於企業年營業額要達到一千萬的規定,使得外籍工作者的工作機會大減。

2014年7月開始,「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除了依一般依薪資、工作經驗等條件申請外,亦可以使用「評點制」申請。在臺灣畢業之僑外生,只要經勞動部審覈累計點數滿70點,僱主即可以此方式聘請外籍人士。

楊冠義是馬來西亞人,來臺16年的他,幾年前已經取得永久居留權,現在持續關注外籍工作者在臺工作權益。他今天參加勵馨基金會「移住到宜住」論壇時表示,依照相關規定,企業必須設置超過一年,且年營業額達到一千萬纔可以聘僱外籍工作者,但這對臺灣大部分中小企業並不容易,這就使得很多僑外生遇到有興趣的公司,公司也想錄取他們,但是公司因沒辦法達標,以至於沒辦法僱用。

楊冠義表示,這項規定是希望外籍員工在臺灣可以被有保障的公司聘僱,雖然立意良善,但如果僱主端沒有放寬,會讓很多僑外生沒辦法留臺工作。他提到,許多外籍學生特別來臺就讀影視相關係所,但想留臺工作時,就面臨許多製作公司的營業額沒辦法達到一千萬的規定,這也將接不住這些人才。

許多僑外生、外籍人才來臺工作,也想取得臺灣永久居留權。楊冠義表示,若想取得永久居留權,需滿足兩項要件,第一項是連續住滿5年,這並不困難,第二則是申請的前一個年度工資要達到基本工資的兩倍,這就值得討論,因爲這等於平均月薪要達到5萬7以上纔有機會。他表示,這幾年每年基本薪資都調漲,但是薪資並未調漲的狀況之下,讓許多外籍工作者申請永久居留權遭到卡關。

現在工作幅度更加多元,兼職、斜槓族羣很多,楊冠義表示,希望工作證可以更加便利,別讓外籍工作者每換一次工作就得重新申請,甚至連兼差、兼職、上通告等等也都得再跑流程,再申請一次,造成很大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