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推融資業法草案 籲政院官方版速出爐送審
針對融資公司借貸問題,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及臺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版融資業法草案,希望給各黨派立委參考,期盼行政院儘速提出官方版草案。
律師、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顧問林永頌、趙興偉,以及臺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召開「債務風暴再度來襲、融資業法刻不容緩」記者會,並於會後發佈新聞稿,說明民間團體推出的融資業法草案重點。
與會人士說明,民間版融資業法草案重點,包括參考日本的貸金業法,融資業者並不限於公司,包括合夥或獨資的融資業者,都納入該法律規範;融資業法的主管機關是金管會,融資業法所規範的融資業務包括各種借貸、債權轉讓及其媒介等。
民間版融資業法草案重點還包括,融資業者的負責人、業務員、催債人員除了規定學歷或證照的積極資格,也明定一定犯罪者不得擔任的消極資格。此外,融資業者必須經過主管機關許可方可營業,此許可有效期間5年,5年屆期必須再申請許可。
至於利息部分,民間版融資業法草案規定,融資業者貸款的利息上限是年利率20%,不得複利,不得巧取利益,各種名目收受的利益都是利息,違約金參考金管會對信貸的規定,最多9期,前6期上限是利率的10%,後3期上限是利率的20%。
與會團體表示,行政院曾於民國97年提出融資公司法草案,當時立法院並未三讀通過,距今已16年,情境已大不相同,卡債受害人自救會與臺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經過數月討論,完成融資業法草案初稿,公開給各黨立委參考,也期盼行政院針對各項問題,提出新的官方版融資業法草案,並請立法院召開公聽會,儘速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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