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籲未來總統 訂定無家者專法

社救盟喊話未來總統,制定《無家者權益保障專法》,預防人民陷入無家可歸的困境。(季志翔攝)

「每在街上看到1位無家者,背後就有10位看不到的無家者,這10位後面又有100位瀕臨流浪者」。受限於嚴苛的《社會救助法》,臺灣高達95%的無家者未能取得低收入戶身分,許多人因此進入長期流浪狀態。聯合國專家曾建議臺灣爲無家者訂定專法,但6年過去,仍只聞樓梯響。

起源於1963年的「虛擬收入」制度,預設無收入者「應該要有基本工資或行業平均經常性薪資」。60年來,使無數窮人無法獲得低收補助。

芒草心倡議專員、《社救法》修法聯盟召集人王今𬀩指出,受限於《社救法》的虛擬收入制度,許多人被排除在福利身分之外。無家者即便與家人斷聯,子女財產也會被計入總收入。正因如此,高達9成5的無家者未能取得低收資格,高達4成的無家者已流浪5年以上,逐漸進入長期流浪狀態。

國內1名7旬男性,年輕時,前妻就把孩子帶走。中年負債跑路,靠在工地打工租了房,但某次摔落重傷後,存款花光,露宿在天橋底下。男子在芒草心協助下進駐了收容據點,後申請社會住宅,但因失聯的子女財產被計入收入,未取得低收身分,靠社會局派工維生,收入低於最低薪資。

目前臺灣仍有220萬窮人被排除在社救體系之外,社救盟喊話未來總統,除廢除「虛擬收入」制度,低收審查也應採「信任原則」,搭配事後檢舉與調查等防弊方式,取代過度嚴苛的事前審查。同時調整家庭總收入列計規定,別讓與家人失聯的弱勢無從獲助。

社救盟也呼籲,《社救法》應增訂〈無家者專章〉,把最後一道防線補起,最後落實2017年聯合國專家建議,制定《無家者權益保障專法》,預防人民陷入無家可歸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