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提案維護道路安全獲5千人附議 交通部列4點回應

有民衆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關心國內道安議題,獲得5000餘人連署。(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有民衆今年5月17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訴求「恢復法治!請共同營造不易讓大家違規的交通5E環境!提供合乎科學的臨停空間!保護生命優先!」,1周就獲得超過5000人附議,官方必須做出迴應,交通部今發出4點說明。

交通部強調,民衆提出的建議是道路交通安全維護重要工作,也是行政院相當重視的施政重點,行政院定時召開會議監督,交通部也每個月召開道安記者會公佈相關道安改善工作辦理情形。

有關民衆提案之訴求,分別摘要說明如下:

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修正案部分,係爲呼應社會對加強保護行人及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之期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於2023年6月30日修正施行,道安有改善,但各界反映民衆檢舉違規臨停及騎樓停車案件數量暴增,無足夠的合法臨時停車空間,確屬道路環境現況,亟需從源頭改善道路交通環境。

交通部參酌社會各界意見,以工程改善手段先替代監理執法手段,在行人環境及停車或臨時停車問題尚未改善前,系統性檢討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衆檢舉,及當場舉發案件始予記點,逕行舉發(包含科技執法及民衆檢舉案件)不予記點。

2、統一中央道路主管機關部分,行政院依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第18條覈定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劃(113至116年),擬定綜合性、長期性施政大綱與其他關於維護及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施政之必要事項。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例如內政部、交通部等,已依綱要計劃訂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劃,規劃每年應辦理之道路交通安全事項;各縣市政府均已依綱要計劃及安全推動計劃,訂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劃。

3、完善道路設計規範及友善行人環境部分,交通部頒訂「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公路路線設計規範」、「交通工程規範」及「公路工程施工規範」等規範,供各級道路主管機關依循辦理相關標誌、標線及號誌等交通工程設施之設置,以維設施的一致性及標準化,提升公路安全及順暢。

交通部近年來持續推動人本交通及車道瘦身政策理念,包含縮減公路行經市區路段的車道寬、機車道寬、慢車道寬、路肩寬及人行道等規定,其目的在於縮減出來的餘裕空間,將可調整於加寬人行道空間,或臨近路口中央設置行人庇護島。

4、有關駕駛執照管理事宜,爲加強高風險駕駛人管理,交通部已預告修法將按違規程度分級,對於既有規定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覈發1年,及未來受吊銷駕照重新考領者、受吊扣駕照1年以上者或吊扣駕照未達1年者分別核發或換髮2年、3年或6年駕駛執照,及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結清罰鍰,再增加統一律定須有6年觀察期,駕駛人於期間內無再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方得依規定換髮駕駛執照有效期間至75歲,系已加嚴較高風險駕駛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