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成年年齡下修 六稅目受影響

立法院於2020年底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明定自2023年起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

因應修法,綜所稅以扶養親屬最關鍵,原本是年滿20歲以上親屬若有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者,可列爲受扶養親屬,未來將改爲18歲以上,估計將影響扶養親屬抵稅與列舉扣除額情況。例如在18~20歲期間待業親屬原本可列爲受扶養者抵稅,自明年起無法適用。

而遺產稅繼承人爲子女、孫子女等,每人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50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且有「未成年」者,可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的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以10歲繼承人而言,原本可適用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550萬元,明年起僅剩450萬元額度。

另在房地交易稅如土增稅、房地合一稅也有影響。土增稅的一生一屋適用優惠稅率10%,其中一項條件就是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其他房屋且設籍滿六年。

而房地合一稅的自用住宅重購退稅最高可全額退稅,其條件涵蓋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新舊屋皆設有戶籍並實際居住;另房地合一稅的自住減免爲400萬元以下所得免稅、超出部分適用優惠稅率10%,其條件也包括個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至於房地持有稅,包含地價稅、房屋稅等自住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