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 武警歸中央軍委領導

2013年1月29日,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到武警部隊視察,在武警北京市總隊十三支隊瞭解新兵訓練和生活情況。(新華社)

1月23日,武警寧波支隊鎮海中隊官兵在嚴寒條件下赤膊進行託舉圓木訓練。(中新社)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武警)的領導指揮體制改革方案出爐,自明年元旦起,武警由中共中央軍委直接領導指揮,不再列國務院序列。換言之,地方政府不得再調動武警。同一天,《人民日報》和《解放軍報》分別發表評論員文章表示,有關決定是確保黨對武警部隊絕對領導的重大政治決定。

據新華社報導,日前,中共中央印發《中共中央關於調整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領導指揮體制的決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時起,武警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決定》明確,武警部隊歸中央軍委建制,不再列國務院序列。

軍是軍 警是警

《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稱,《決定》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政治決定,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軍事制度的重大創新舉措,是加強黨對人民解放軍和其他人民武裝力量的絕對領導、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政治設計和制度安排。

評論強調,武警部隊從組建伊始,就明確定性爲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受中央軍委統率,其後因形勢任務和力量構成的變化,多次調整領導管理體制,但武警部隊主體的武裝力量屬性始終沒變,中央軍委對其實施統一領導指揮是內在要求;現在,按照「軍是軍、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則,對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進行調整是必然要求。

不列入解放軍序列

評論稱,此次武警領導指揮體制的調整是爲了加強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對武警部隊的集中統一領導,是落實《憲法》關於中央軍委領導全國武裝力量、軍委實行主席負責制的規定,有效解決武警部隊體制性障礙和突出矛盾問題。

調整後的武警職責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主要承擔的任務爲:執勤、處突、反恐怖、搶險救援、防衛作戰等任務,但武警部隊根本職能屬性沒有發生變化,不列入人民解放軍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