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大火殷鑑不遠 高危險化學品 改半年報備一次

去年屏東明揚大火死傷慘重,勞動部爲此強化優先管理化學品監督查覈機制,針對運作一定數量以上具有易燃、易爆或急毒性等高危險的化學品,將一年報備一次提高至每半年就要報備一次。

勞動部職安署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組長張國明說,高危險化學品運作資料報備頻率調整爲每半年一次,同時增訂動態備查規定,要求廠家運作量增加達一定數量時,應在卅日內完成動態備查。

張國明說,預估受影響約七五○家業者,也將配合爆炸風險專案勞檢一併檢查,未依規定辦理者,處三萬元至卅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