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許器捐」傳5年內立法...網憂強摘器官 衛福部3點澄清!

▲「默許器捐」傳5年內立法...網憂強摘器官衛福部3點澄清。(圖/手術示意圖/pixabay)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總統陳建仁日前出席器捐移植登錄中心音樂會時,將「默許器捐」議題搬上臺面,外傳衛福部將在5年內立法,引發醫界民衆撻伐,更有網友擔心入法後會遭「強摘器官」。今(19)日正逢臺灣器捐日,衛福部特別在臉書上發表3點澄清,表示「政府現階段沒有推動默許器捐制的計劃」,但仍鼓勵民衆主動簽署器捐同意書,讓愛延續。

衛福部表示,器官捐贈是基於「互惠共好、利他利己」的公義價值,雖然西歐推動「器官捐贈默許制」已行之有年,也達到較高的器捐成功率,但任何制度的改變,仍須以當地國情及民衆接受度爲考量

衛福部澄清,所謂「默許器捐」應爲歐洲國家實施的器官捐贈「推定同意制(opt-out)」,除非確認死者生前曾表示反對,或者有人知道死者曾明確表達過拒絕器捐,否則將視爲同意器官捐贈,但在器官摘取時,仍會尊重家屬意見,不會發生民衆所擔心的「強摘器官」等情況

紙本的器捐同意書。(圖/ETtoday資料照)

衛福部再度強調,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6條,醫師屍體摘取器官,應符合兩點規定,一爲「經死者生前以書面遺囑同意」、二爲「經死者最近親屬以書面同意」,衛福部目前無意修改,且器官捐贈制度修改需考量國情及民衆接受度,並經過醫學法律倫理專家,以及受贈者捐贈者家屬代表開會討論,因此也沒有5年內立法的規劃

依據器官移植登錄中心最新統計,截至今年6月,簽署器捐同意書者已達42萬人。衛福部強調,「器官捐贈利人利己」,2013年至今,也有19位捐贈者家屬得到器官移植優先排序,鼓勵民衆在本人主動意願下,可透過紙本或線上等管道簽署同意書,讓愛恆久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