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紅谷灘消防:私家車堵佔“生命通道”,罰!

消防車通道是火災發生時供消防車通行的道路,是實施滅火救援的“生命通道”。機動車佔用消防車通道行爲不僅嚴重影響了火災等緊急情況下的救援效率,更對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了巨大威脅。10月31日,南昌市紅谷灘區消防救援大隊在萬達華府小區外圍商鋪進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時,處理了一起堵塞佔用“生命通道”的行政處罰案件。

消防監督員在檢查時發現,一輛汽車停在了小區消防車通道門前,嚴重影響了安全通道的正常使用。其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紅谷灘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規定,對該車主進行了行政處罰,並責令其立即將車移走。車主表示深刻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杜絕再發生此類違法行爲。

堵塞消防車通道就是在給生命“添堵”。下一步,紅谷灘區消防救援大隊將持續常態化開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專項整治,以“零容忍”態度,強力整治各類堵塞、佔用、封閉消防通道的違法違規行爲,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識,確保轄區內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確保每一個“生命通道”都能在關鍵時刻發揮作用。(陳豔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