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黃科棣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南昌市人民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黃科棣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南昌市紀委監委對南昌市人民醫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黃科棣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科棣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責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封建迷信活動,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向從事公務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中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長期佔用公物進行營利;侵害羣衆利益,違規向企業攤派費用;任性用權,違規干預醫療項目採購;私德不修,追求低級趣味;將公權力當成攫取私利的工具,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業務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黃科棣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衆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南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南昌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科棣開除黨籍處分;由南昌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廉潔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