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啞鈴弒父 國民法官判12年

臺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鍾男和父親長期患有精神疾病,鍾男曾多次住院治療,兩人今年一月十八日因買便當種類有誤有爭執,鍾男外出又被父親攔阻,因長期被責罵,累積諸多不滿及負面情緒,加上思覺失調症急性發作,產生父親是「萬惡之首撒旦」化身的妄想,先徒手毆打父親,再拿啞鈴攻擊致死,鍾母當晚回家報警處理。

臺北地檢署今年五月起訴鍾男,並將在押的鐘男移審法院,法官考量鍾男有精神疾病,缺乏衝動控制能力,家庭支持系統薄弱,裁定暫行安置在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六個月。

法院開庭曾傳喚鍾母作證,鍾母哭訴就算兒子判刑、坐牢,「希望不要關得太久」,她結婚四十二年只生一個小孩,先生二千年思覺失調症發作,兒子第二年也發病,強調兒子是生病才犯案。

臺北地院指出,鍾男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犯行明確,但行爲時因精神病症狀發作,導致辨識及控制能力顯著減低,依刑法第十九條規定減刑,審酌鍾男因患有精神疾病殺人,罪責未達罪大惡極,犯後坦承犯行、表示悔意,且鍾男需要治療,防止精神病症再度惡化,沒有將其與社會永久隔離或處無期徒刑的必要。

法院表示,國民法官法評議後判決鍾男十二年徒刑,鍾男長年罹患思覺失調症,就診及服藥順從性差,案發前不久有急診住院治療,出院回診施打長效針劑後,又因病症復發而殺人,認爲有再犯、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有必要入相當處所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