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到宜蘭地院開庭!X光機抓出「揹包藏子彈」 辯:工地撿到

宜蘭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片)

蔡姓男子赴法院時,保全發現他的揹包內有一顆制式子彈。(民衆提供)

宜蘭縣蔡姓男子今天(30日)赴宜蘭地方法院清理債務,但經過法院入口安檢處的X光機,法警發現蔡男隨身攜帶的隨身包內,竟有1顆疑似制式子彈的物品,蔡男雖然說是在工地撿到,但警方將蔡男帶回問訊,如子彈經鑑定有殺傷力,將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函送。

56歲的蔡姓男子上午前往宜蘭地方法院,法警問蔡男有無攜帶違禁物品,蔡男依照法警指示將隨身包放在X光機的輸送帶,法警發現,隨身包內除了有手機、隨身碟外,還有1個類似子彈的物品,遂打開查看。

法警發現,蔡男隨身包內竟有1顆子彈,蔡男獲悉後當場慌了手腳,法警隨即通知警方到場,蔡男離開法院前說,他工作時都會帶着隨身包,這顆子彈是撿到的,當時只是覺得好玩,順手放在包包內,但也忘了拿出來。

警方問訊時,蔡男供稱撿到子彈的地點在梅花湖附近的一處工地,是5月間拾獲。警方初判,這顆疑似制式子彈並沒擊發過,但有無殺傷力必須經過刑事局鑑定,如有殺傷力將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