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加油站6刀「穿肺」刺死情敵 23歲嫌遭重判15年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臺北市南港區今年4月發生一起少女新歡刺死舊案命案,19歲呂姓男子不滿17歲陳姓前女友另結新歡,不僅在臉書上嗆「破麻」,還與情敵相約在加油站談判,沒想到卻遭對方持刀狠刺6刀後喪命;23歲凶嫌裴晨皓與陳女逃亡2天后主動投案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依殺人罪判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7年。

呂姓死者曾與陳姓女子交往3年,分手後不滿前女友另結新歡,還在臉書上放閃,就在臉書PO文罵「破麻」,還嗆裴男「要就快,南港我等你」,今年4月7日雙方相約在南港一處加油站談判。

當時裴男向呂姓死者請求不要再騷擾、謾罵,但對方卻說「不可能」、「得不到就要毀掉」,並以「破麻」等語挑釁,裴男一怒之下就持刀朝對方左後背、左胸部等處猛刺,造成呂姓死者身中6刀,送醫後因引起出血性休克而傷重不治。案發後,2人緊急搭高鐵躲到高雄左營,逃亡2天后分別主動投案,不過裴男落網後供稱,刀子是呂男帶來的,他只是奪刀自衛。

士林地院今天宣判,法官認爲,裴男有違反藥事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前科素行非佳,僅因不滿呂姓死者言詞挑釁,竟持刀猛刺手無寸鐵的呂姓死者6刀,其中2刀刺穿肺動脈前壁、肺左下葉致死,裴男雖坦承對方死亡傷勢爲他持刀所致,但否認有殺人的意圖,甚至將兇刀推給死者,未見有悔悟之心,且迄今爲與死者父母達成和解,因此依殺人罪判處15年徒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