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閨蜜干政案一審宣判 青瓦臺前高官禹柄宇判2年半

青瓦臺高官禹柄宇。(圖/達志影像美聯社,下同)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總統朴槿惠閨蜜崔順實幹政一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庭22日對青瓦臺首席秘書禹柄宇進行一審宣判,法院認爲,禹柄宇被指控濫權罪等部分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據《韓聯社》報導,禹柄宇去年12月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濫權罪名逮捕,法院認爲,他刻意妨礙獨立檢察官監察,對崔順實幕後干政視而不見,放任其擾亂綱紀,使得南韓國政陷入混亂。

此外,法院認定禹柄宇濫用職權指示公正交易委員會相關人員,做出不正當陳述,作爲證人無正當理由缺席國會監察。其實,涉入干政案的他,上月初還因涉嫌指示國家情報院非法調查大批公職人員普通人,以及接受「文化界黑名單」相關情況彙報等,被法院追加起訴。

閨蜜干政案13日一審宣判,崔順實判處20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80億韓幣(約臺幣4.8億元)及72億韓幣(約臺幣1.9億元)的追徵金。朴槿惠的青瓦臺前幕僚安鍾範則被判處6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億韓幣(約臺幣267萬元),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被判2.5年與追徵70億韓幣。

南韓裁判部表示,此案收賄數目規模驚人,甚至造成國情混亂,但崔順實卻依然不知悔改,在問訊時屢屢否認犯行,並將責任推拖到他人身上,因此法官纔會選擇從嚴判刑。

此外,針對南韓三星集團少主、三星電子主席李在鎔行賄一案,南韓上訴法院認爲三星電子贊助崔順實之女,提供馬術訓練,此事構成行賄罪,但對於非法贊助崔順實實際控制韓國冬季體育英才中心、轉移資產出境等指控,則不認爲其有罪,因此5日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4年,當庭釋放。

▼三星少主李在鎔。(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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