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拒絕吹氣「酒精棒」 無飲酒徵兆可離去 北投警:加強教育訓練

林姓男子日前開車行經北市北投區大業路酒測路檢點,員警拿出「酒測棒」酒精檢知器,要求林男吹氣,林男稱,沒有喝酒不需要吹氣,也不用下車,質疑員警做法,且強調吹氣若沒有酒精,將提告強制罪。隨後警方見林男沒有喝酒表徵,讓其離去,北投警分局今強調將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修正執行技巧。

林男7月15日深夜11時許,開車經北投區大業路實施酒測勤務,事後上傳影片引發討論。林男認爲,警方可以盤查他身分,但不可要求他對着酒精檢知器吹氣,且他也無需下車配合盤查,如果警察強迫吹氣,吹氣結果沒有酒精,要提告強制器。

警政署「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指出,對於觀察及研判有無酒測,一,警方告知駕駛人正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並以酒精檢知器檢知」或「觀察駕駛人體外表徵」,辨明有無飲酒徵兆,不得要求駕駛人以吐氣方式判別有無飲酒。二,研判駕駛人有飲酒徵兆,則指揮車輛靠邊停車,並請駕駛人下車,接受酒精濃度檢測。三,研判駕駛人未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則指揮車輛迅速通過,除有明顯違規事實外,不得執行其他交通稽查。

當時光明派出所副所長到場,員警盤查林男身分,員警們認爲沒有聞到林男身上有酒氣,讓其離開路檢點。北投分局指出,員警執法過程未臻完善,有關民衆提醒指教部分,本分局將納入參考,未來將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修正執行技巧、提升執法品質。

林姓男子拒絕對「酒測棒」酒精檢知器吹氣,員警觀察沒有飲酒表徵,讓其離去。記者蕭雅娟/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