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罹口腔癌遭棄養「受表妹照顧」 去世後百萬遺產被兄姊拿走

癌末男遭兄姊棄養,表妹、阿姨接回家照顧,男去世後遺產卻遭兄姊拿走。(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有名吳姓男子因罹患口腔癌,遭到兄姊棄養,不知道去哪裡住的他,最後被阿姨與表妹接回宜蘭家住,直到吳男109年12月中旬去世後,表妹幫忙辦理完後事,且也於吳男生前、死後陸續提領757萬元,吳男兄姊得知此事後,便對錶妹提到侵權(繼承權)、不當得利;宜蘭地院也判表妹要賠償524萬餘元。

據判決書記載,一名吳姓男子於109年12月中旬因罹患口腔癌去世,其4名兄姐爲法定繼承人,但隔年4月下旬卻發現吳男的遺產於臥病期間被提領157萬元,且吳男因病去世後,又陸續被提領600萬元,一查之後竟然是表妹葉女所爲,且吳男身前的項鍊與紀念金牌也被葉女佔爲己有,因此,對葉女提告侵權與不當得利。

對此,葉女則表示,表哥(吳男)當發現自己罹患口腔癌末期時,就遭到哥哥與姊姊棄養,後來被她與媽媽(吳男阿姨)接回家中照顧,但表哥屢次入院治療,便把存摺、提款密碼、印章,以及不動產權狀等重要文件都交由她,且生前贈送她項鍊與金牌,並囑託她代爲處理醫療廢與身後事的費用,若還有剩餘的部分,也作爲她的子女教育金,以及媽媽養老,葉女也說,表哥(吳男)生病後期生活開銷、醫療廢與身後事的喪葬費用,都是由她先行墊付至少520萬3559元。

吳男的朋友也表示,當吳男罹患口腔癌時,其哥哥、姊姊就將吳男的錢領走分掉,且吳男出院後因不知道要住哪,最後就被阿姨(葉女媽媽)接回家住,當時他去葉女家時,還看見吳男與其阿姨聊天還很健談,但講一講就哭稱「兄弟姊妹沒人照顧他」。

吳男朋友也說,後來,吳男也向其阿姨表示,有一筆錢要給養老,以及給表妹(葉女)的孩子生活教育費,但都被其阿姨推辭,但最後吳男則將錢交付給表妹,要給付後面的生活、醫療費用與喪葬費用。

法官認爲,葉女於表哥吳男生前獲得授權使用161萬元並未侵權,且在吳男最無助的時候伸出援手幫助,因此,贈送項鍊、金牌均屬於人之常情;吳男去世後的支付靈位、法會等喪葬費用71萬元7800元屬合理支出,此部分葉女也無侵權或不當得利。

但葉女在表哥吳男去世後提領524萬2200元,葉女雖稱是代墊外傭費、交通費、藥材費、治療費...等費用,但未能提出相關支出單據爲憑;另外,吳男朋友曾說,要給葉女媽媽一筆錢養老,以及給葉女小孩當教育費,但沒有提到多少錢,也沒說什麼時候要給,葉女也無相關證據,因此,認定侵權,對此,葉女應付給吳男兄姊等4人524萬2200元,從112年6月至清償日止,年息5%,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