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偶像趕場「爽搭救護車」遭判刑 5年後結果出爐

金泰宇2018年搭救護車趕活動,引發友撻伐。(圖/翻攝自金泰宇IG)

南韓第一代五人男子團體g.o.d於1999年成軍出道,成員包括樸俊炯、尹啓相、Danny Ahn、孫昊永、金泰宇。其中主唱金泰宇在2018年因搭救護車趕活動鬧出風波,金泰宇與駕駛A因違反醫療法規、道路交通法遭起訴,結果出爐。

2018年3月金泰宇從京畿道趕往首爾出席活動,途中因路況壅塞聯繫救護車駕駛A,支付其30萬韓元(約7146元新臺幣),乘坐由A駕駛的救護車前往演出目的地首爾,引發輿論,批評金泰宇浪費社會資源,昨(15)日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救護車駕駛A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罰款200萬韓元(約47641元新臺幣),金泰宇不起訴,只需繳納罰款。

金泰宇遭法院判處略式起訴。(圖/翻攝自金泰宇IG)

對此,金泰宇透過經紀公司公開致歉「我沒有辯解的餘地,承認自己的錯誤並好好地反省中」,表示會反省自己的錯誤,並且今後將加倍注意自己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