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嗆「3000步槍殲滅你們」 檢:不可能實現不構成恐嚇不起訴
▲男嗆「3000把步槍殲滅你們」不可能實現,桃園地檢署以不構成恐嚇不起訴。(圖/ET資料照)
劉姓男子與人發生爭執,竟嗆聲要用「3000把步槍殲滅你們」,而遭提告恐嚇罪嫌送辦,經司法事務官出庭證稱,聽到劉男嗆聲內容,沒有覺得害怕,只覺劉男處理事務與正常人不同,加上劉男所言不可能實現,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爲不構成恐嚇,偵結予以不起訴。
檢方指出,46歲的劉姓男子於今年5月間,到桃園地院民事執行處聲請暫停對其妻子的強制執行程序,因與司法事務官發生爭執,而怒嗆「我是中華民國維持和平529部隊之首長…如果你們仍執意要執行,我會依照兩公約實施法把你們殲滅,且已經向龍潭分局申請3000把步槍,如果到時候沒有依照要求辦理的話,會再來法院殲滅你們」,劉男因該一嗆話而被依恐嚇罪嫌送辦,
然,劉男出庭時否認有恐嚇的犯意,堅稱他是在執行劉少康辦公室的少康專案特種勤務條例,並非在恐嚇司法事務官,只是想聲請暫時停止對其妻子的強制執行案,而向司法事務官「告知」他所執行的勤務而已;不過,檢方指出,劉少康辦公室早在1984年裁撤,劉男所說的已向警局申請3000把步槍,更是不可能實現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