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身障運動選手獎勵金矮人一截被批歧視
多位臺南市議員及體育界人士批評市府核發給臺南市身障運動選手的獎勵金偏低。(洪榮志攝)
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上週日剛落幕,臺南市代表隊蟬聯團體第二名。但因市府覈定的金牌獎勵金只有6萬元,相較全運會金牌25萬元明顯偏低,民代及體育界都認爲不公平,甚至是歧視,要求提高獎勵金;但市府迴應說,該運動會因競技性質較低,現有獎勵已達效果。
臺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議員李文正、蔡旺詮及陳怡珍29日舉行座談會,指臺南市的身障運動選手不僅獎金輸人一截,設備也不齊全。像臺北市金牌選手的獎勵金高達18萬元,但臺南市只有6萬元;同時,團體賽、連霸及破紀錄獎金,臺南市也都是6都最差。
此外,臺南市頒發給全運會金牌選手的獎勵金是25萬元,最近代理市長李孟諺還同意提高到35萬元,對照身心障礙選手只有6萬元的金牌獎金,不僅偏低,簡直是歧視。
不過,儘管福利不好,但臺南市代表隊2016年與今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的獎牌數,仍分別以227面、228面僅次於臺北市,蟬聯團體第二名。民代認爲,如果獎金制度及設備不好好檢討,優秀選手遲早都會跑到外縣市。
臺南市體育總會身心障礙運動委員會主任委員蔡有仁也指出,許多身障選手找不到工作,只能靠比賽獎金過活;加上他們與正常人的體能有所差異,比賽時都搏命演出。
以代表臺南市出賽的游泳好手吳光榮來說,因爲小兒麻痹雙腿不良於行,平日練游泳都靠雙臂的力量,體力不濟時很容易嗆水;此次在100公尺自由式比賽時,他因失常嗆到,痛失金牌,也損失8萬4000元,但場邊竟還有人說「有夠漏氣」,聽在選手的耳中相當難過。吳平日都靠獎金維持生活與訓練費用,還好後來有拿到50公尺金牌。
蔡有仁認爲,臺南市的福利對選手們來說實在不公平;他還舉例說,一位選手連續2屆拿金牌,在臺北市約有150萬元獎金,但在臺南卻不到20萬元,差距將近8倍;也因此,最近已有4名選手被挖角,市府該好好重視。
對此,教育局迴應,指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因競技性質較低,目前的獎勵方式已擴大獎勵對象及達到鼓勵效果;至於議員建議提高獎勵金,仍須整體衡量各類競賽的性質再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