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正副議長再重金交保 停權3年
民進黨中評會7日決議將臺南市議長邱莉莉(右)、副議長林志展(左)停權3年,2人都表示尊重。(洪榮志攝)
臺南市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涉嫌賄選遭再度傳喚,檢方7日復訊後再諭令重金交保候傳。民進黨中評會昨決議將2人處以停權最重的3年處分,並待司法調查結果再決定是否除名。對此,邱、林都表示尊重,但也希望若司法有清楚的結果,中評會能夠主動恢復其黨權。
邱、林上次遭臺南地檢署各以50萬元、20萬元交保,昨邱再被諭令150萬元、林120萬元,2人保釋金總計各達200萬、140萬元。臺南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蔡育輝指出,保釋金愈高代表涉案程度愈高,此案一定會起訴。市長黃偉哲、民進黨團發言人李宗翰則低調錶示,「尊重司法,靜待司法調查」。
法界人士研判,檢方雖諭知提高保釋金,但未聲押,可能是擔心聲押未獲法官裁準,恐影響日後偵辦進度,才決定採取保守策略提高交保金額,再持續蒐集證據。
邱莉莉昨凌晨步出法警室一臉疲憊地說「尊重司法,因爲偵查不公開,讓大家擔心」;林則低調回應「靜待司法調查」。
另方面,民進黨中評會昨開會,經過1小時討論,決議將2人停權3年,並等司法調查出來後再行處分;中評會主委賴瑞隆表示,這是目前停權處分中最高的年限。對於外界質疑停權3年並不影響爭取連任,是否「打假球」?他強調,本案是重大的司法案件,一定會在很快的時間有明確處置,若涉及賄選,一定會除名。
中評會昨有九人出席,2人請假,據瞭解,會中提出除名建議的只有1位中評委,主要是認爲邱、林再度被傳喚,並加重交保金,爲了提升政黨形象,應快刀斬亂麻。但多數認爲,除名還是要依更清楚的法律事實,現在資料都還掌握在檢調手中,決議先停權3年。
對此結果,邱、林表示尊重中評會的決定,但也希望若司法有清楚的結果,中評會能夠主動恢復其黨權。2人還認爲,此時停權將讓臺南市議會因爲正副議長中立、沒有任何黨籍牽絆,未來推動市政與議會運作能更順遂;他們也會在開議過程,積極與各黨及議員更進一步互動,充分溝通協調。
臺南市議會臨時會從8日起開議10天,3月又有臨時會,4月底起還有長達70天的定期會,外界質疑是爲了替涉案議員撐起「保護傘」。市議會秘書長汪啓瑞解釋,今年的會期早於上個月即已依往例預先排定,也經過黨團協商同意,無關賄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