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 沙灘車掛影印車牌 山路狂飆、逼車

仁愛警分局在投83線霧社路段攔檢4輛沙灘車,有3輛懸掛他車臨時車牌,其中1輛懸掛影印臨時車牌,全案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僞造文書等罪嫌偵辦。(警方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清明4天連假,多輛沙灘車在南投縣仁愛鄉投83線違規上路,從霧社往奧萬大飆山道還不斷逼車。警方接獲檢舉,於霧社路段攔檢4輛沙灘車,有3輛懸掛他車臨時車牌,其中1輛車牌竟是影印的,全案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僞造文書等罪嫌偵辦,呼籲民衆依交通部發布之指引合法使用沙灘車。

投訴人指出,他5日下午開車從霧社往親愛部落老家,行經投83線遇到4輛沙灘車違規上路,推測沙灘車要前往濁水溪從事溯溪活動,不過,這羣沙灘車超囂張,不僅沿途逼車,嚇得大卡車停放路邊閃避讓路,甚至飆山路違規超車,差點就發生擦撞車禍,行徑十分惡劣。

仁愛警分局指出,日前接獲檢舉有無牌車輛於投83線飆山道,立即派遣親愛及霧社派出所巡邏警車前往攔截,當場查獲4輛全地形車(沙灘車)違規行駛,依《道交條例》開單,並當場禁駛,且有3輛懸掛他車臨時車牌,開罰並扣繳牌照,其中1輛竟懸掛影印臨時車牌,依僞造文書函送偵辦。

仁愛警分局指出,沙灘車非屬專供載運人客或貨物的交通運輸制式車輛,依法不得行駛於道路,依《道交條例》可處行爲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使用他車牌照可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及扣繳其牌照。呼籲民衆勿以身試法,依交通部發布之指引合法使用沙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