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做完「最後一次」竟狠嗆:給我滾 嫩妹難挽無情郎全都輸
▲嫩妹與男友打完分手砲後竟提告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去年10月與女友分手,兩人打了「分手砲」留念,不料女友事後求和不成,吳男還傳訊「給我滾」讓她感覺顏面盡失,氣得提告吳男性侵,但檢方查出女友事後還跟吳男聯絡,與尋常被害人的反應不同,加上驗傷僅有性行爲痕跡,而無其他傷勢,因此將吳男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檢調查,吳姓男子去年10月跟女友分手後,兩人又在租屋處內打了分手砲,結束後吳男要女友離開,但女友卻不斷傳訊息試圖挽回感情,吳男竟狠心傳訊「給我滾!」要徹底斬斷倆人間的關係,心灰意冷的女友向好友哭訴後,驗傷併到派出所提告性侵。
但這名女子過沒幾天祐表示要撤告,向檢察官表示是在吳男的脅迫之下,她被押到分局不得已只能簽下撤告狀,不過吳男強調整起案件只是感清糾紛,雙方是打「分手砲」告別,而不是性侵;檢方則認爲女友事後還有跟吳男傳訊,與尋常被害人逃避加害人的反應不同,且並無驗出其它性侵傷勢,因此將吳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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