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照顧父母「向兄弟索討工錢」敗訴 法院:照顧父母是孝道

臺中1名男子自稱爲照顧年邁父母,放棄千萬薪資提早退休,向法院提告要求其2名兄弟補償他90萬元工錢,法院以照顧父母是人倫孝道,判他敗訴。(馮惠宜攝)

臺中辜姓男子自稱爲照顧年邁父母,放棄千萬薪資提早退休,向法院提告要求其2名兄弟補償他照顧父母50個月工錢共90萬元,其兄弟反控他換掉住家大鎖,2年間花光400萬元積蓄;法院審酌,辜男和兄弟間未成立看護契約,且他和父母同住數十年,照顧父母是人倫孝道,判他敗訴,可上訴。

辜男控訴,因其他兄弟不願照顧父母,他提前退休,還因此婚姻失和,請2名手足補償他照顧父母的工錢,自2018年11月至2023年1月共50個月,以每個月新臺幣9000元計算,應分別給45萬元,共90萬元。

其2名兄弟稱,原告以換住家大門鎖及扣住父母身分證、健保卡、身障手冊等爲手段將他們排斥在外,且他提前退休是因自律神經失調睡不好,與照顧父母無關。

並指稱在父母臥病期間,原告爲爭產,承諾照顧父母終老,進而取得約1800萬元房產,且在管理父母養老金不到2年期間,將400萬元積蓄消耗殆盡。

其兄弟也說,父親是公務人員退休有18%優惠存款利息加上房產租金收入,每月平均有7萬元被動收入,足夠兩老所需,但原告不事生產,私自轉移父親存款,並一直騙父親將優惠存款解約供其花用。

法官審酌,辜男和兄弟未有看護契約,且他數十年來與父母同住,孝順父母爲人倫孝道,如手足彼此間未曾有照顧或補償費約定,不應容許向其他手足索討看護費用,也判他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