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地產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被罰款5183220元

金融界2024年1月18日消息,南寧市地產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因未辦理人防相關手續,未按規定修建防空地下室,被南寧市國防動員辦公室警告,並處100000元罰款。

根據公告內容,南寧市地產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建設的“鳳嶺佳園小區”項目,其中1#、2#、8#、32#、24#、25#、26#、27#、28#、29#、30#、31#、33#等13棟樓覈定應建防空地下室面積爲3455.48平方米,南寧市地產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未辦理上述13棟樓的人防相關手續,也未按規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南寧市地產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違反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辦法》第十六條,構成了應建未建防空地下室面積較大,違法行爲嚴重。因鳳嶺佳園小區項目全部33棟均已全部建成並投入使用,項目所在地塊不再建設新建項目,不具備補建應建未建防空地下室的條件,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管理規定》第三條之規定,應補繳應建未建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設費3455.48平方米*1500元/平方米=518322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