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當車手取款70萬得獎金1萬元 下場慘了
楊姓男子被騙走70萬元,他控告車手翁姓男子。橋頭地院審理後判處翁男緩刑,但須賠償7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翁姓男子於去年6月加入詐欺集團,集團成員假冒法官與檢察官的名義,以通訊軟體Telegram詐騙楊姓男子,以洗錢案件爲由,須將帳戶內的金錢交給法院。楊男上當,被騙走70萬元,他控告車手翁男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橋頭地院審理後,雖判處翁男緩刑,但須賠償70萬元給楊男。
此詐欺集團由暱稱「RS」、「漢堡洪爺」、「破壞王加菲貓」等不明人士組成,翁男在去年6月加入此詐欺集團,擔任車手。該集團成員分工,由其他成員先用Telegram(俗稱飛機)詐騙楊男,楊男不察,到銀行取出70萬元。翁男依照成員「破壞王加菲貓」指示,以及「RS」提供的車資,從臺北搭高鐵到左營站待命。
翁男依「破壞王加菲貓」成員指示,到一家超商接收與列印集團成員準備的臺北地院清查公文書,文書上印有僞造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印」,到高雄市楠梓區福興街與興泰街交岔路口,向楊男收取70萬元現金。翁將這筆款項放在右昌公園的公廁內,由不明人士取走。翁男因此獲得「RS」不明人士給予的1萬元酬謝。
楊男不甘被騙,向楠梓警分局報案,警方訊後移送橋頭地檢署並由檢察官起訴。法官考慮翁男在到案後坦承犯行,且與楊男達成和解,願意賠償被害人。因此依犯3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5年,但得分期賠償楊男7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