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砂石場開槍示威 遭海捕後投案:行車糾紛惹禍
▲陳男因行車糾紛,竟持槍到砂石場鳴槍示威。(示意圖/視覺中國)
苗栗一名陳姓男子因與砂石場司機發生行車糾紛,竟夥同友人持槍到砂石場辦公室對空鳴槍示威後離開,附近民衆聽到槍聲報警,警方循線找到陳男,苗栗地院法官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陳男有期徒刑3年2個月,併科罰金5萬元。
據判決,陳男於2018年7、8月間受到友人死前請託,代保管具有殺傷力的改造手槍一支。2019年7月間,陳男因與砂石場司機發生行車糾紛,竟帶着改造手槍,夥同2名友人前往砂石場開槍示威。附近民衆聽到槍聲報警,警方循線鎖定陳男,陳男自知犯行曝光,只好至頭份分局投案。
陳男坦承犯案,並表示槍枝是代已故友人保管。法官指出,陳男僅因行車糾紛,在光天化日之下開槍泄憤,對社會治安有其危害,故依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3年2月,併科罰金5萬元。扣案之改造手槍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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